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6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院1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延炜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874,730,6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4477%。
(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70,046,0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56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04,684,6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491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62,316,7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5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0,389,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44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1,927,6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6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74,560,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146,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6%;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表决结果:意874,560,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146,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4%;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74,560,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146,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6%;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74,560,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146,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6%;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74,560,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46,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6%;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74,560,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146,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4%;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4,560,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146,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6%;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74,560,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146,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6%;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74,560,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146,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6%;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4,560,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146,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4%;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927,3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7%;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146,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4%;反对17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930,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3%;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21%;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930,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3%;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21%;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930,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3%;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21%;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93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2%;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19%;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7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93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2%;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19%;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7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930,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3%;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21%;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93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2%;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19%;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7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930,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3%;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21%;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93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2%;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19%;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7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930,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3%;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21%;反对1,799,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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