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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频道:养狗注意事项 日期: 浏览:1242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庆凯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72,0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72,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曾旻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曾旻辉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回避情况:关联股东珠海健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回避情况:关联股东珠海健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回避情况:关联股东珠海健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鲁莎莎律师、叶海丹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锦天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4月1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文件显示,在自查期间,以下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核查及其提交的承诺,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知悉内幕信息前的行为,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文件显示,在自查期间,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另有6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核查及上述6名激励对象提交的承诺,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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