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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频道:养狗注意事项 日期: 浏览:1247

股票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公告编号:临2022-026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双方将在本协议基础上就具体合作项目另行协商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以后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就有关合作事项的具体合作协议/合同的签订、审批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9日,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康恩贝)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根据所提供的资料,浙江中医药大学的登记信息与概况如下:

1、事业单位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2、法定代表人:陈忠

3、开办资金:46,10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000470004110Q

5、登记管理机关: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6、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7、业务范围:以中医中药为主高等学历教育、科研开发、医疗及社会服务、技术咨询

8、关联关系:浙江中医药大学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浙江中医药大学下设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13个学院,举办1所独立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并拥有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附属杭州市中医院等20多家附属医院。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分阶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的签署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中医药大学

(一) 合作背景

甲方是一家集药物研发、生产、销售及药材种植、提取于一体,实施全产业链经营的大型医药上市公司,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中药企业,位列全国中药企业十强;乙方是一所以中医中药为优势特色学科的高校,除首批获得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外,下设多个临床医学院,并拥有多所附属中医中药特色医院,双方具备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互利互惠、共赢发展的合作基础。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围绕浙江“打造生命健康科技创新高地、万亿健康产业和建设中医药强省”的战略部署,甲、乙双方决定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助推学校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助力康恩贝打造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主平台,共同为健康浙江、健康中国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的合作将突出中医药创新、聚焦中医药大健康发展,围绕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产业发展、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产学研合作,助力浙江建设中医药强省、打造万亿健康产业,引领全国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1、成立创新联合体

为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强强联合,共同提升我省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双方联合牵头发起成立“浙江省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体”,重点围绕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引育、产业带动等4个方面,谋划共建高能级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高水平中医药成果转化基地、多层次中医药人才引育平台,提升全省中药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力争成为我省中医药科技创新的策源地和面向全国的创新发展大平台。双方协商制订联合体章程,构建符合联合体发展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设立联合体理事会,建立双理事长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合作共建计划顺利实施。

2、科学研究合作

甲乙双方推进在中医药、生物医学等生命健康领域共建科研机构、共享科技资源、共研科技成果、共创高能级平台,共同引领和推动浙江中医药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1)发挥双方现有的科技平台优势,探索实现资源共享、互助互利,共建省级科技平台。甲方为乙方的“中药炮制规范化及标准化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提供经费等支持;乙方为甲方的“浙江省中药制药技术重点实验室”提供学术指导与技术支撑。乙方支持甲方牵头申报创建“浙江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暂定名),打造全国领先的高能级中药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甲方支持乙方牵头创建中医药领域的浙江省实验室,打造全国中医药基础研究与应用推广的创新策源地。

(2)根据政策导向与市场需求,双方在中药栽培、中药提取和质量分析关键技术、中药创新药开发、中药大产品二次开发、经典名方研发、大健康产品研制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合作,共促项目研究与成果转化。

(3)充分挖掘双方的资源与潜力,围绕现代中药与植物药、中药炮制技术等方向,共同搭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学科交叉的产学研用融合体,联合申报省部共建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科技平台。

3、人才引育合作

双方在中医药及大健康人才培养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搭建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高水平学生培养、高技能人员培训等内容的多层次人才引育平台,为中医药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1)校企共建创新发展研究院等平台,探索“校聘企用”“互聘共用”等灵活开放的引人用人机制,实现人员、技术、成果等创新资源互通、共享,形成服务中医药强省战略的人才集聚高地。

(2)联合培养高质量学生,培养引领中药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3)双方共同搭建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服务全省中医药领域尤其是中药产业生产一线的从业人员,合作培训高水平专技人员,为中药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技能人才支撑。

4、中医药健康产业合作

服务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发挥双方在中医药等大健康领域的基础与优势,聚焦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围绕中药全产业链打造,双方深化并拓展产业合作,助推浙江万亿健康产业发展。

(1)双方围绕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开展深入合作,通过股权合作的方式,优化企业管理机制,激活发展动力,共同将该企业打造成为浙江中药饮片行业的龙头企业和国内中药饮片行业的标杆。

(2)以甲方的杭州康恩贝产业园为基础,双方共建中医药科创基地。依托“浙江省中药真实世界临床研究中心”、“浙江医疗机构制剂转化研究中心”等平台,加速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和项目孵化,实现中药 MAH 持证落地或转移,构建创新中药与中医药健康产品及服务的研发与产业化集群。

(3)依托甲方的资金、市场优势,乙方的技术、人才优势,以及地方政府的政策、土地等优势,重点面向浙江山区县,聚集若干种道地、稀缺、大品种中药材,合作建设集种植、加工、仓储、研发于一体的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可溯源化的中药材基地,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

(4)发挥各自的市场、技术等优势,合作研发、生产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系列健康产品,包括精制饮片、保健品、功能食品、化妆品等。

5、文化传承合作

(1)甲方通过合作共建的方式支持乙方建设兼具教学、研究、科普等功能的生命科学馆。

(2)双方择机联合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医药学术文化活动,合作开展学术文化传播,提升各自的知名度、影响力。

(3)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中医药非遗保护传承、“浙派中医”宣传推广等工作,积极参与“中医药一带一路行动”,合力推动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

(三)其他事项

1、双方约定:本协议内容,以及在双方具体合作过程中可能相互需要提供专有的具有价值的保密信息,未取得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前提下,须各自遵守保密义务,不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披露(各自的咨询顾问、代理人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项目时,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浙江中医药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发展中医药事业和大健康产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建设“浙江省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体”等系列合作项目,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促进浙江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助力浙江高水平建设中医药强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和后续相关合作项目的推进,有利于发挥双方各自优势、整合双方资源,促进公司中药大健康核心业务的持续发展,助力将公司打造成为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主平台,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以后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就有关合作事项的具体合作协议/合同的签订、审批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双方对合作方式、领域达成了初步意向,但尚未明确具体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协议项下的相关具体合作事项或项目及合作细节等需在未来签订相应的具体正式合作协议进一步予以明确。同时,相关具体的正式合作协议签署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也可能存在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而无法签署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未来将对本框架协议的履行进展情况以及框架协议项下有关合作事项或项目的具体进展状况,及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浙江中医药大学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6日

证券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公告编号:临2022-027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2022-024号《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2004】118号)的要求,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7项议案已获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2022年4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对6.01项议案,关联股东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对6.02项议案,关联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胡季强、浙江博康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芳、汪鸯

电话:0571-87774828,87774827

邮箱:chenf@conbapharm.com、wangyang@conbapharm.com

传真:0571-87774722

邮政编码:310052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5月9日-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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