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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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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分配股份总数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资本公积按照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以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方式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本总额由959,825,277股变更为962,372,936股。根据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总额调整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962,372,936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2,372,9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962,372,93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24,745,87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5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6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1,924,745,872股摊薄计算的2021年度每股收益为1.15元/股。

八、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

1、若在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对激励对象无法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及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的数量、行权价格及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另行履行审批程序予以调整并公告。

九、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

咨询联系人:韩恒 卢小翠

咨询电话:020-66608666

传真电话:020-66608668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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