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服务器信息网

南宁交警:没撞到也要负主责

频道:养狗注意事项 日期: 浏览:1238

据@南宁交警消息,近日,在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原来停靠在路旁的桂A***27号牌大货车起步向左驶出时,恰有梁某在同方向驾驶电动自行车直行,梁某为了避让大货车而向左偏移,与后方马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马某受伤,车辆受损。

有人认为,在该案中,大货车没有直接与上述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不用承担事故责任,那么事实是不是如此呢?

交警部门通过调查认定:

大货车驾驶人许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主要责任;

当事人梁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当事人马某无责任。

综合:南宁交警 央视频

来源:南宁广播电视台

与本文内容相关的文章:

市值蒸发超6600亿!4月汽车股涨跌榜:太难了!

孝义税务:创新宣传方式确保留抵退税政策全覆盖

中天金融收年报问询函:追问年审会计师是否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全国首个数字人民币预付式消费平台来了!首选教培行业,看看有啥不一样?

美国4月失业率为3.6%,前值为3.6%

0 留言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